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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花儿,那些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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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块钱,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我一直就特别佩服自己,暗地里老赞叹我跟朝晖的这场爱情坚固得像嘉峪关的长城,要多牢靠有牢靠。一小点点的风吹草动,是永远也打不跨的。就连叶旖旎那样的丑事儿出来了我都能把它灭了,还能有什么不能忍受的?有时候觉得这样平平淡淡的过着也挺好,兴许在我内心深处,这就是我想要的爱情呢。否则也不会不知不觉,转眼过了三年零六个月了。

    歌里不是这样唱的么?爱上一个天使的缺点,用一种魔鬼的语言。上帝在云端,只眨了一眨眼,最后眉一皱,头一点。

    马虎点过日子也没有什么不好,有的时候看朝晖其实很可爱,可爱得接近单纯。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我跟他呆了这么久,我都还没把他看成西施过,一次也没有。以前在酒吧演出的时候,他唱完歌,就有个长头发的美女大叫了一声:〃oh,god!〃至今我想不明白的是,那美女到底为何要尖叫,是因为朝晖的长相还是他的歌声?或者是他的长相和歌声所体现出来的强烈反差?

    他走在人群中总会给人异样的感觉,要么觉得他太另类,要么觉得他太平常。但是他绝对不是偶像,他常常颓废得象面陈旧的墙,他不去在乎别人对他的感受和看法。我也不在乎他对我的感受和想法,物理上说这叫惯性,两个人在一块儿呆久了,就会习惯了,旁人看来最不能接受的表情或者微笑,在我看来却像天使赐予我的吻。

    常常在早晨微微的风中醒来的时候,看见他还在身边熟睡,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感动。

    想起他追我那会儿,热情得像个小跟班儿,我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他给我买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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