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背心低腰牛仔短裤脚底再踩一缠带儿特性感的高跟凉鞋,然后再戴一紫色或者蓝色的眼镜以表示深沉,然后我就可以大模大样的拿鼻孔看朝晖的新女朋友。或者我应该穿一袭显特高贵的丝质长裙,这样我也可以抬头挺胸的从人跟前儿过。
冯桥说没事,哥们,你靓着呢,这里一溜烟儿全像坐台的而你像个出入高级写字楼的白领儿。
我说得了,这样鹤立j群的感觉挺傻的。
又想起了以前朝晖老跟我说的一句话:这日子还得过下去不是?
于是我进了酒吧的大门,向前走了10米后往右拐,基本上走完了一条长长的走廊,才到了朝晖跟我电话里说的包厢门前,还没进去就听里面跟地震了似的,闹得轰轰烈烈。冯桥捏了一下我的肩膀,推开门,里边坐满了人,桌上摆了两瓶红酒和一瓶瑞典伏特加还有一扎百加得冰锐。
我靠,这帮子人全是人头马的量还是怎么着呀?想喝叉酒喝到死啊?我一边想一边在心里跟自己说,我今天打死也不喝,尽量少喝,有种朝晖你丫就来把我打死,打死了也不喝。
这些年在成都别的本事儿没学到,酒量是练出来了。一个人抱着红酒当饮料喝的时候谁有我牛啊?怎么这会儿却像个胆小鬼了,怎么着都有点我为鱼r你为刀俎的感觉。真他妈的,一旦失去了爱,世界便没有了光彩。
我看这帮子人还真牛,一看都是纨绔子弟,连一十六七岁的小丫头的用的手机都是目前北京市面儿上很少见着的款,据说这手机大概七八千港元。
朝晖过来挨个儿介绍,反正怎么着全是他们家的表亲近邻,还有以前的高中同学,一看就知道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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