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卫所的军队。
其实卫所兵制,就是吸取历史上的屯田经验,是一种寓兵于农,守屯结合的建军制度。朱元璋曾经非常自豪的说“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在明代,当军是一种强制性的差役,据明史食货志载明初统治者实行‘人户以籍为断’,将天下户分为三等,“曰民,曰军,曰匠”。
军户即户籍种类属军籍之户,军户为世袭,且管理颇为严格,除籍十分困难,大致上除非丁尽户绝、家中有人成为高官或是皇帝敕免,是无法除军籍的。
军丁军装和旅途所需费用一律由自己承担,衣着自备,粮饷也不因生儿育女、人口增添而增加,所以军丁的妻儿老小常常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而且还不能因为是军户免除朝廷的徭役,生活状况比普通的民户还要苦逼。
可明中期以后,卫所制逐渐受到破坏,卫所军丁受到军官们的层层盘剥,军粮也常被军官克扣,或拖欠甚至几年不发军饷,一些军士甚至以乞讨为生。
到明末时卫所军备已经彻底废弛,所有军户屯田被军头侵占,将官们让军士为他们种田耕地、捕鱼采木、贩卖私货。军士成为军头手中的工具和苦工。军户已经彻底的沦为各级军头的佃户和奴仆,受尽了各级军头的欺压和剥削。
卫所军丁在服役期间,还经常被政府、官宦权贵们奴役做苦工的对象。一些重大工程往往由军丁完成,如修筑宫殿、皇陵、疏浚河道等。
大明各地军屯的数量,最高时达到了**十万顷,大约占据了大明总田亩数将近十分之一。明代作屯田的土地从本质上都是官田,尽量不夺民田,但这也造成了卫所屯田分散
第一千三百零七章 卫所(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