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失去了全家赖以维持生计的土地,成为游民被迫流落到城镇地区。
这些人想要活下去,只有做官绅家人、官府衙役、逐末经商、游手好闲这几条出路。大量天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无赖地痞,就开出一片自己的领地,站稳脚跟,欺压周围百姓。
明代的地痞流氓一般被称作“光棍”,“没头鬼”,“刺虎”,他们活跃于城市和四乡市镇,不靠打工做生意度日,成群结党,横行街市间,来往于上下码头,欺侮良善,吓骗钱财。
专门从事打行、访行、撞太岁、扎火囤、欺行霸市、暴力垄断、敲诈勒索、强取豪夺、诳骗偷抢、拐卖人口、放贷聚赌等等各种见不得人的勾当。
比如专门做拐卖人口勾当的人,明朝失踪人口大都与他们有关。他们或窜入家中,或藏于暗处,伺机给小孩喂食哑药,然后将小孩带走,卖与妓院或宫廷充当太监,种种恶行简直令人发指。
平日里官府衙门缉拿江洋大盗,单凭官府自己的力量不行,也要雇佣当地的一些流氓无赖充当耳目,替衙门明察暗访,打探消息,以此从中获取钱财。
这就让这帮流氓地痞有了勾结官府小吏、衙役的机会,通过贿赂、分红等手段积极营造关系网,让官府的小吏、衙役充当他们的保护伞,逐渐形成了一个个有着完整利益链的黑恶势力。
明代城镇乡村的流氓,不仅成群结队人数众多,还都是有组织性的聚集在一起,在神庙里歃血为盟,结为兄弟,合伙做坏事。
他们肆无忌惮,进常在社会造成动荡,平时祸害一方,甚至威胁官府。嘉靖中叶,北京城中的流氓,甚至趁俺答入寇、京师危急之际
第一千三百六十二章 严打的方向(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