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赚钱,让我做什么都行。
后来,她就把我带到了酒吧,给了我一份推销酒水的工作。
在那段日子里,毛手毛脚的客人很多,买酒的却少之又少,我为了省钱,只能偷偷的吃客人剩下的东西,恰巧有一次,被兰姐看见了。
“倩倩,要不要兰姐给你换一份工作?”
我委屈的看着兰姐,回想起那些动手动脚的客人,点头如捣蒜般的答应了,可兰姐却告诉我,那份工作更辛苦,但挣钱很快,一个钟头就能赚三百。
我不敢想象,三百块,已经足够我活一个月了。
当天晚上,兰姐就让这穿着单薄的衣服,踩着高跟鞋去招待客人。
我才知道,兰姐是让我去坐台。
我不情愿,在农村长大的我,内心非常传统,也从没穿过如此不堪的衣服,就连女人最长穿的高跟鞋,我也踩的别别扭扭。
“倩倩,实在不行的话,就别勉强,卖酒虽然慢,但靠你的样貌也能挣到钱!”
我不知道兰姐是为了我好,还是讽刺我的清高,我只知道,要是让爸妈知道我这么不要脸的去陪男人喝酒跳舞,他们会打死我!
可不这样,我又能怎么办?我要生活,我要上学,我还要给爸妈看病,卖酒的话,实在是太慢了。
那一天,是我这辈子最煎熬的一天,我本性善良,从心里厌恶那份恶心的工作,但最后,我不得不向现实的社会所屈服。
也正是从那一刻开始,我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
很久之后,当我坐上了兰姐的那个位置,我才发现。
她当初的那句
1、异地他乡(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