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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对拍卖规则进行了说明:“本次一共拍卖5辆汽车,分别是2辆桑塔纳,一辆夏利,一辆北京吉普车和一辆进口皇冠。一会儿主持人会分别宣布每辆车拍卖的一个底价以及每次叫价的最低增幅,有意购买此车辆的人以底价为起点,每次进行加价,最后以最高出价者的报价三次宣布都无人继续加价后,交易成交。但有一条,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话音一落,台下的围观者们就掀起了一翻热烈的讨论。这就是拍卖啊?有些人似乎已经明白了其中含义,脸上一片了然;有些人却似乎还没搞清楚到底什么意思,急切地在左顾右盼地询问着旁边的人;还有的人其实根本没有听懂,却装作非常明白的样子,甚至还对着同伴讥笑那些四处询问的人...
其实人类采用拍卖的方式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最早见诸文字记载的拍卖是公元前500年左右,古希腊著名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对古巴比伦婚姻市场上拍卖新娘的一段描述。至罗马共和时期,拍卖活动达到了第一个高峰,在保留奴隶拍卖的基础上,出现了战利品拍卖和商品拍卖。如罗马士兵在战场上向随军商人拍卖军服、武器、生活用品等。
至17、18世纪,拍卖已经作为一个行业形成。1741年和1766年,当今世界两大拍卖行-索思比(另译苏富比)和克里斯蒂(另译佳士得),分别在伦敦成立。
华夏的拍卖行业出现于清朝末年,最早出现的拍卖行是1874年在上港建立的鲁意斯摩洋行。此后,法国、日本、丹麦等国纷纷在上港设立了拍卖行。新华夏成立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物资计划分配,商品交易价格受到严格
第128章 拍卖是什么名堂?(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