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是秋粮再遭灾呢?你想过没有,怎么补系省钱物的窟窿?”
李参沉默了一会,沉声道:“天道有常,不会如此——如果有事,我一个人担了就是!我终究不信,这里能够旱上一年!”
听了这话,徐平不禁笑了起来:“不会旱上一年,你就不怕旱半年涝半年?你还是听我说,天灾不是**,你也不是把钱粮自己吞了,没必要像赌徒一样,输了更加要回注,到最后无法收拾。惟今之计,沉下心来,先把这你放青苗贷的地方,到底遭灾情况如何,会亏欠多少,都一一统计清楚。三司也不会不近人情,实在不行,我会帮你说话,大不了宽限你一年两年,把挪用的钱物补上就是。”
李参没有说话,这不仅仅是关于自己政治前途的问题,也是关于自己的施政措施到底合不合理的问题。按徐平所说,差不多就是承认青苗贷失败了,这他一时无法接受。自中唐以后有了青苗贷的雏形,到李参才算是发展成熟,怎么能够半途而废?
青苗法,听起来很美好,又能够帮助小农户渡过难关,又能够打击乡村大户利用高利贷兼并盘剥,官府又有收入,一举多得。但现实很残酷,小农户能够得到多少好处很难说得清,乡村大户总会想方设法把损失转嫁出去,官府要想有收入,必须是以盘剥农民为代价。这中间的差异,就在于贷款不是没有成本的。
按照商业行为算经济账,就必须要计算成本,官府认为没有成本,那成本就必然要被转嫁到民间去。这是经济现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徐平从心里是反对青苗贷的,也反对针对小农经济的任何金融措施。除非是让小农户变成大的田庄,增加了
第39章 李参的任务(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