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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西汉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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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书之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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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来治理去,都是人治的问题。

    这本书,当然不同,这是本关于制度化建设的书籍。该书提出的问题不再仅仅是个人道德问题,而是法律的问题,或者说是一个社会系统的问题。或者说,这书将国家治理上升到法制的角度来看问题。

    比如如何治官,《周礼》提出用“八法”治官的方针。所谓“八法”,《周礼.大宰》有这么一段:“一曰官属,以举邦治;二曰官职,以辩邦治;三曰官联,以会官治;四曰官常,以听官治;五曰官成,以经邦治;六曰官法,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八曰官计,以弊邦治。”

    而且《周礼》中,对官员的各种职权职能都做出明确规定。

    百官依法行事,周礼很重视“法”,涉及法的种类众多,大宰、大司徒、大司马、大司寇都有对应的治象之法、教象之法、政象之法、刑象之法,还有大司马的战法,司刑的五刑之法,司盟的盟载之法等等。

    凡邦治大事皆有专法,法出自王。

    但是,法的上传下达是通过“授法”、“观法”等来实现。官法由高级官员掌控,并授予其下属官员,这就是“授法”。比如《周礼.地官.乡大夫》中有这么一段:“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大司徒授予乡大夫教法,乡大夫又将教法授予所属的乡吏,逐层下授。

    所谓“观法”,《周礼》规定,每年的正月之吉,大宰、大司徒、大司马、大司寇都必须悬法于宫门外,让万民观看,使民明法;小宰、小司徒、小司寇则要率领属官阅读在宫门悬挂的法令文告,这叫做读法。

    通过“读法”,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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