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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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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虽然是想抓现行,但为的不是惩处余生,帮日本人复仇。而是在今后的谈判中,获得更大的筹码。

    毕竟,七三一的人就算是价值再大,也已经死了。若真是余生动的手。那么七三一的资料必然在余生手中,交易也好,索要也好,处理起来反而方便容易。

    一九四六年,五月三日,经过前一天的开庭预演。十一位各国派出的大法官和记者们对开庭的程序已经极为熟练。上午九点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

    先进场的并不是法官团队,而是各国派出的检察官团队。

    二战结束后,盟军总部为了执行日本人签署的投降条框,设定了专门的机构。其中,主管法律问题和战犯审判的机构,是法律事务处和国际检察处。

    法律事务处主要负责的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总部的法律事务,和不重要战犯,即乙级或者丙级战犯的检举、逮捕、侦察、组织审讯和引渡。法律事务处的办公地点设置在横滨,基本上也是由美国人说了算。

    但是,为了照顾二战中受到日本侵略的战胜国的情绪,美国人也会同意盟国将这些乙级和丙级战犯,引渡到这些受害国,在这些国家组织的法庭受审。并且,除非有非常特殊的原因,盟军总部是不能拒绝任何盟国的这种引渡要求的。

    所以,法律事务处其实相当于一个由美国人设立的外交机构。和审判没有太多关系。

    而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中,最有影响力的,除了十一位大法官之外。还是国际检察处,国际检察处是日本东京盟军总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而言,属于起诉机关。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讯

第二百四十二章 开庭(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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