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像被捕获的饵食似地落到了日本人的手中;该市不像是由有组织的战斗部队所占领的;战胜的日军捕捉他们的饵食,犯下了不胜计数的暴行。”
“日军单独地或二三成群地在全市游荡,任意实行杀人、强奸、抢劫和放火,当时任何纪律也没有。许多日军喝得酩酊大醉。在街上漫步,对一点也未开罪他们的中国男女和小孩毫无理由地和不分皂白地予以屠杀,终至在大街小巷都遍地横陈被杀害者的尸体。”
“中国人像兔子似地被猎取着,只要看见那个人一动就被枪杀。”
“由于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屠杀,在日方占领南京的最初两三天的工夫,至少有一万二千的非战斗员的中国男女和儿童被杀害了。”
“在占领后的第一个月中,在南京市内发生了二万左右的强奸事件。”
“全城内无论是幼年的少女或老年的妇人,多数都被奸污了。”
……
按理说,法庭判决书的语言应该是对道理和事实的陈述,是严谨的。而不是略带感情色彩的比喻和叙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留下这样的判决书,足见当年南京大屠杀的惨状和灭绝人性,对与南京大屠杀毫无关系的普通人的冲击!
最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通过红十字会。和崇善堂收埋尸骨的数量,对日本人进行的南京大屠杀,中国人的死亡人数,做出了最终的判定。
远东国际法庭的判决书上写道:“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二十万人以上。这种估计并不夸张。这由掩埋队及其他团体所埋尸体达十五万五千人的事实就可
第二百五十四章 千人宣誓(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