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吧,他想。
以前金铭最愿意读的就是世界各族的名人史事,更知道一些有名的战斗狂人,但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他会亲身体验这种狂热。当鲜血从敌人身上溅散在他脸上,他感受不到恐惧、怜悯或犹豫,只想一刀一刀的砍下去。一个接着一个,鲜血似乎是能够让人上瘾的毒药,不断灌注进他的心灵。
当一切都已经平静,刀片中自己的脸如同熟得过透的番茄一般,被鲜血涂满。这是自己吗?他问,但无人回答。几个月前,自己的理想还只是想成为擎云城里最有钱的商人,可以吃遍天下美食,玩遍天下美女。而现在……看着身下他们熟悉的铠甲,执掌着熟悉的旗帜,他学自己的狼熊一样,舔了一下自己的嘴唇,鲜血温热甘甜……
金铭轻轻夹了一下身下的狼熊,跨过凹凸不平的战场继续跟随部落队伍朝北前行。期间他们也路过了几个不大的城镇,但里面的居民早已人去楼空,到处都弥漫着烧焦的气味,野猫野狗见到猎人们穷凶极恶的守护兽吓得四窜。而这些部落族人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掠夺一番,即使里面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掠夺的了,但还是让金铭无法忍受这种野蛮人的行径。每当这个时候他总会远离这里,他知道部落的本性就是掠夺与杀戮,一时间想要改变他们很难。
在这万人以上的部落大军中,金铭一直跟随着驭猎人族的队伍前行,而且他所处的位置是部落中段,与首领那只小队一起前行。据他所知这次出征,部落几乎是倾其所有的兵力出动,而部落主营里只留下了一小部分的勇士驻守,剩下的都是老弱的族人。这也让金铭隐隐感到有些不安,但却又说不上来是哪里有些不对。看着周围的部落勇士一个一
第五章 初露锋芒(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