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不远处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正嚣张的向他们喊叫。
刘云书一看那人就拉着李大雷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对方不认得他们,可刘云书却认识那人,正兵营火头军的头头,姓郝,是刘云书知道的农民军中资格最老的一位,他还有个儿子叫郝勇,在农民军中军部左哨认掌旗兵,要知道但凡在战场上,两军相遇,谅你神功盖世,也怕拳打脚踢,所以一旦接战,前几排士兵很快就报销了,而掌旗兵就更是打仗冲在最前面,目标最大,死的最快的兵,毕竟不管冷热战争,军旗都是一只军队军魂的象征和引领这只军队冲锋的方向,将敌人的军旗干倒可以有力的打击对方的士气,所以扛军旗的哥们自然会成为敌人重点照顾的对象,要是没有十分的勇武和上辈子积德是活不下来的。
不过掌旗兵虽然危险,但是回报也大,不仅奖赏颇重,而且只要多立几次功,就可以提干了,实为有志青年升职找死之必备职业。
“郝叔。”刘云书喜滋滋的跑到对方面前,就像讨要糖果的小朋友。刘云书心中暗道今天运气真是不错,正饿得前胸贴后背,老天爷就给自己送吃的来了。刘二狗为人机灵油滑,以前就给郝叔帮过几次忙,每次都能得到两个热乎乎的白面馒头。
“原来是你小子啊,我道是谁。”郝叔点了点头,接着道:“来,给老子搭把手,今天有大活,我这边人手不够,火头军的许多军士都被派出去准备去了,王贵那小子那边,你不用担心,我回头给他说声,今天你就不用给他干活了。”说着,郝叔将手中的木柄大榔头递给了刘云书,郝叔虽然不算什么官,但王贵还是不敢不卖个面子给他的。
“誒,好叻,您就歇
第三章 火头营(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