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的重拳。
在今天以前,刘彻已经收了地方官处决罪犯的权力。
所有罪犯的死刑复核权,已经被刘彻收自己手里。
生杀予夺,在他一念之间。
当然,刘彻是不可能去管这么多的。
这种收,只是一个名义上的由天子勾绝。
在事实上,现在,一般性死刑,由廷尉决断,是否执行,然后上报兰台备案即可。
只有那些大案要案,刘彻才会亲自审查案卷,并交由尚们讨论,最终决定是否批准。
但,地方官虽然失去了可以随意杀人的痛快,但,玩起刑讯逼供,他们依然十分快意。
这个世界上有的是变态,喜欢折磨人。
而汉律并没有规定任何刑讯逼供的限制。
这就更加助长了地方官们随意用刑的风气。
遇到嫌犯不开口怎么办?用刑!
泥腿子不服判决怎么办?用刑!
某个地主居然对抗官府?用刑!
而汉家刑罚,虽然废除了肉刑,但鞭笞和其他各种刑罚,依旧能要人性命。
在大堂上被打死的嫌犯和百姓,过去四年里,多达千人!
这还只是地方官报告的。
没有报告的,就不知道有多少了。
但这犯了刘彻的忌讳。
普通百姓,不过是无知或者说法盲,不小心犯法,你就把人给打死?
而这是刘彻所不能接受的。
一个成年的自耕农,每年,会给刘彻提供一百二十钱的人头税以及二三十钱的刍稿税。
第九百三十五节 刺史之制(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