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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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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六节 刺史之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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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加不准许任何家族和豪强,把持地方政治。

    谁敢犯这一条,便是列侯,便是外戚,也照杀不误!

    “二条两千石及地方官,不奉诏、遵承律法、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这一条,就是砍向官僚系统的利刃了。

    而且,刘彻特地强调‘遵承律法’‘旁诏守利’。

    其态度,实则就是要刺史去帮他清理那些刷子。

    按照这一条来处置的话,现在,那些虚报和乱报数据的刷子,一个都跑不掉。

    但,刺史去办案,比皇帝下诏,由三司杂治,结果就又不同了。

    刺史纠核,那是本职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合情合理。

    更重要的是,假如不是影响特别恶劣,一般只会将那个刷子革职,让他家种田。

    这样,就将手段限制在了相对温柔和缓和的正常人事任免,而非你死我活的政治倾轧。

    若这样,那些刷子还心怀不满,想搞个大新闻。

    那刘彻肯定不会介意让军队动手,用刀枪教他们做人虽然实际上,在关中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自刘邦定都长安侯,所有发生在关中的叛乱,一般都是造反者还没举旗,就被地方上的蔷夫、游徼甚至是亭长镇压。

    淮南厉王刘长就是这么一个被低级官员镇压的悲剧。

    “三条两千石及地方官,自蔷夫以上,不恤疑案,风厉用刑,违法逼供,刑讯士民,烦扰刻暴,剥截黎元,胡乱摊派,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言惑众者!”

    这依旧是针对官僚和豪强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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