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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百家,三教九流,殊途同归。
因此,墨家也是臣服或者说顺从刘氏王朝的统治的。
只不过,这些家伙的政见和主张,跟过去刘氏的天子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但刘彻却不管这些。
管它黑猫白猫,能抓到耗子的,就是好猫!
“孤最近读书,读至腹?杀子之时,常常扼腕叹息,若世人皆如腹?,何愁法令不通,政令不行?”刘彻却看着杨毅,缓缓的道:“于是,遍问诸臣,可知有墨家传人?有左右曰:雒阳杨子重,墨家子弟,可以一观……”
刘彻笑眯眯的对杨毅道:“杨毅……你来跟孤解释一下腹?何以杀子?”
腹?,乃是秦惠王时墨家的钜子。
墨家的钜子,很好理解,大抵就相当于武侠小说里的掌门人。
某次腹?之子杀人犯法被官吏抓捕,惠王下令将其子释放,理由是腹?年事已高,独有一子,不可让其绝后。
这在统治者的立场很好解释。
笼络人心嘛!
但腹?知道后,就将其子杀了,还对秦孝公说‘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朜不可不行墨者之法。
这个故事被记载在吕氏春秋中,后世,基本很少人知道,即使此时,假如不去翻书,还真不知道。
但刘彻喜欢看书,加之最近在编辑《新神农》,于是就看到了这么一则故事。
从这个角度来说,墨家的人,比法家的人更尊重法律。
前提是,这个法律,
第三百一十五节 天下英雄入吾瓮中(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