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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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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节 重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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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这纪恢果然是个疯子,神经病。

    但是,问题随之而来了。

    纪恢的行为。大逆无道,必然是要腰斩弃市的!

    但是,按照汉律。谋反、诅咒君父,夷三族!

    也就是说,纪恢的罪行,无论他老爹和他的弟弟,母亲甚至外祖父家族,是否知晓,是否赞同,是否参与,一律株连!

    要是坚持依照法律来办的话。纪恢的老爹和弟弟还有母亲以及整个襄平侯家族,统统要处死!

    倘若是别的案件。那也罢了。

    但此案,却是给汉室朝廷出了一个大大的难题。

    纪恢的行为。分明就是故意要报复纪嘉和纪相夫。

    倘若依照汉律执行。

    纪恢腰斩,其家族全部死罪!

    那么以后,有人在争夺家产或者对父母的安排不满意,横下心来,学习纪恢的榜样,怎么办?

    这就好比后世,南京老太太一倒地,全国道德水平下降一大半,道理是一样的。

    这会带来一个道德上的勃论。

    给坏人可乘之机,甚至还会引发整个社会秩序与伦理道德的崩溃。

    而不追究此事,那么,国法何在?法律还要不要维护了?

    以后再遇到有人谋反,那人的家族拿纪恢的例子出来说事,怎么办?

    这里,就必须要提到一个关键的事情了。

    那就是汉律,有判例的存在。

    汉室律法判决,是继承了秦代的法律精神,某案,若有先例可循,那就依例判决。

    譬如张释之当年做出的许多裁决

第三百三十二节 重赏!(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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