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官所言,或许不无道理,只是,臣所掌者律令也,不专其职,不置一言。臣仅以律法,试为陛下说之!”
刘彻点点头,持书御史,在汉室制度之中。其职权是被限定的。
根据规定:持书御史,主掌法律当其是非。
简单的来说,就是司法解释官。
当然,汉室没有司法解释和最高法官。
因此,持书御史的职责。一般是帮助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了解法律,并为法律的制定提供参谋意见。
在历史上,至宣帝时期,持书御史迎来一个崛起的时代。
宣帝重用持书御史,将他们视为国家律法的专家,常常听取和接纳持书御史们的意见,因此,持书御史被改称侍御史,成为了巨头。甚至能与九卿分庭抗礼。
如今,他们的地位却还很低,不过六百石而已。
但一般,能够资格担任持书御史的人,对律法和过往政策,都是非常了解的人。
这些人不被重视的原因也很简单——天天宅在档案馆里,除非上司相召,不然就蹲在档案馆里研究律法政策,鬼才知道他们谁是谁?
一般在汉室,持书御史跟太史官一样。都是世袭。
爷爷是持书御史,父亲是持书御史,儿子也是持书御史的情况,比比皆是。
这些人。是汉室法家中出了名的顽固派和榆木脑袋,就是法家内部,也不见得有多少人喜欢他们。
但黄老派的贵族,却很尊重这些人。
因此,他们的日子倒也不算过的差。
常常能被一些黄老贵族延请为家庭教师,教导子嗣。学
第六百五十九节 【南巡】(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