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的炫技啊!
这支笔的笔身,还并没有多么出类拔萃,但仅仅这笔尖,就足以秒杀群雄,笑傲众生了。
南冥因为南爸的熏陶,也算是一个爱笔人。然而因为实在是太懒,从来没有好好练过自己的字,所以现在一手字,在南爸的嘴里。也就是比狗爬稍好一点。
然而越是字差,越喜欢好笔,无可救药地喜欢。
“这支笔归我了!”南冥立刻就把这钢笔据为己有了。
“您喜欢就好。”魏可抓抓脑袋,“南总,我就想拿这个创业。您说行不?”
和南冥一样,魏可也是个爱笔人。
对魏可来说,没有什么能比用钢笔画草图更有感觉了,上次设计“莲”时,魏可的笔被摔坏了,差点崩溃。
“拿这个创业?”南冥皱眉思量。
“上次我笔摔坏,飞去京城找一位老修笔人帮我修好了。”魏可道,“不过老爷子说,这笔因为本身元件质量差,很可能还会再坏。老爷子还说。泱泱中华这么大的国家,竟然连一个能造出好钢笔的厂家都没有,以后的孩子,可能都要用洋钢笔了,我就想,为什么我不能自己造笔?我喜欢的笔。”
魏可抓了抓脑袋,道:“不过,如果是做钢笔创业的话,说不定赚不到钱,会亏死的……”
“怎么会亏死?这么好的钢笔。怎么也要定价48888,我先定十只,让你赚个50万营业额。”南冥喜滋滋地拿着那支钢笔左看右看,他正发愁这次回家送老爸什么呢。这下子有礼物了。
“呃……”听到南冥这么说,魏可都惊呆了,定价48888?
“这钢笔
第四九二章:丧心病狂的钢笔(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