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香港影坛五十到九十年代初期特有的一个规矩,那便是香港上映的电影,每部影片上映前都要先上映三天的午夜试映场,邀请媒体、好友、忠实影迷、娱乐明星等来捧场观看(当然要买票的,送票的另算)。
此招一出很受观众欢迎,后来被香港电影界作为传统所保留,成了行规,直到90年初因VCD盗版技术先进、黑社会抢菲林等等原因被取消。
这规矩原本是香港50-60年代,邵氏跟电懋争霸的时候,为了抢观众而发明的招数,就是把一些没有剪切,挑出最好的《毛》片,全部放给观众观看,听观众的口碑,喜欢看那部分,就再拿回去剪切出来,成为正片,再出来公映。
比如半斤八两拍出来的《毛》片有150分钟,导演和剪切员会根据观众的欢喜,而剪切成90多分钟的电影。
这规矩是所有电影工作者既喜欢也头痛的事,因为在午夜试映场上,每部影片的主要工作人员都必须到场了解口碑,香港电影圈的行规,规定电影的主创人员必须到场,比如导演、主演、编剧等等,要现场接受观众意见。
午夜试映场是最不讲究规矩的,若是影片不好看,就会被观众指着鼻子骂得狗血淋头,甚至动粗打你。若是好看,便会迎来满堂掌声以及观众的衷心佩服,便会将口碑传开。所以,在这时代,就是沉闷的文艺片,只要试映场有良好口碑,都同样能够有一些票房。
其实,这也起到了宣传作用,另一方面,若是某个情节大伙都不喜欢,这样也有机会修改。这就是未来香港和中国电影远远不及的地方(比如后世的超级大片3D电影大闹天宫、富春山居图、无极、未来警察、满
第一百零六章 成大亨了(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