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手背拍了拍夕影的胸膛,凌晓晓笑出前所未有的个性:“跟着自己的本心走,这是原则。这样,接受我的人,我也会接受他;而通过曲意逢迎得来一个接受我的人,实在没什么意义。”
夕影有些恍惚,类似的话,多少年前也曾有人说过,飞扬自信,世界都不在他眼中,世人的眼光又岂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凌晓晓目光炯炯,与夕影脑中的人影重叠起来:“活就活一个开心,何必被那些条条框框圈住呢?我想怎样装扮便怎样装扮,想如何行为就如何行为,只要不违拗本心去做那些自己所不齿的事,这些细枝末节又有什么可在意的呢?”
怔忪间,眼睛捕捉到两道明亮的视线,清澈如水,犀利如剑,夕影张开颤抖的嘴,想要叫出那个名字,可音至唇边,眼前却清晰起来,凌晓晓的五官出现在视野中,并非那张日思夜想的脸,也不是那样令人难以忘怀的神态。
大概,这丫头说得对,卓尔不群,才是个人魅力所在,就像自己数百年魂牵梦萦的人,即是个特别中的特别,简直与一切格格不入,令自己每每思及便心痛难抑。
凌晓晓心中阵阵抽痛,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没事吧?我的话让你不舒服了?”
“没事,只是想起一位故人。”夕影抬起头,发现已经走到了藏书楼前,“你好像还没说过,你叫什么名字。”
“哎?你这转折也太生硬了吧?”凌晓晓接过布包,好笑地回答道:“全名凌晓晓,你叫我晓哥就行……额,你比我大那么多,还是叫我晓晓好了。”
“晓晓?这名字太软,不适合你。”
凌晓晓挑起一根眉毛:“你
39 逗比之魂(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