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的生活费。我自认为没什么特别之处,比起那些舞女,除了舞跳得好一点身段好一点也没其他优势,所以天哥应该不会记得我。只要熬过一个月,等到天哥的新鲜劲儿过了,我就安全了,到时候也能去学校报道,过上普通人的正常生活。
至于凤凰台的工作,我也不打算再去了,那里来钱确实很快,如果不是给了露西三千块钱,我那天晚上就收入了九千八,加上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月收入轻松到两万。但是发生了那么多事情,我已经理解了爸爸之前说过的话,夜总会确实不是我这样的女孩该去的地方。
第一天上班我就遇到了意外,还被舞女打,更被天哥带走险些没了清白,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更可怕的事情。我可以强迫自己在夜总会赚钱,但是我无法越过心底那一道坎,无法像露西一样出卖自己的身体,而夜总会那个地方,不是你不愿意就可以不做的。就像我和露西不愿意跟着天哥走,他依然能强迫我们和他一起走一样。我害怕有一天会忍受不住他们的胁迫,害怕有一天会变成爸爸口中的坏女孩,我要逃出去。
在决定逃跑之后,我立马就想到了露西。天哥说过如果在项南回来之后没有见到我,他就会杀了露西。我才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确实被吓到了,我想不到会有人把杀人这件事情说得那么轻松随意,但是冷静下来之后仔细想了想,我就觉得天哥说的话不可信。
杀一个人很容易,但是想要做到不留痕迹就很难了。如果露西的亲人与露西失去联系,那么他们就会寻找露西,找不到露西之后就会报警。凤凰台街边有摄像头,帕尔顿酒店里也有摄像头,警察轻轻松松就能找到证据,然后锁定天哥一行人。
第11章:必须逃出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