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林枫与田士,他们的行为最多也就是个“非法携带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已经是最严的处罚了。再多,实在是没有。
而且从田士他们的对话来看,这两个惯犯,显然连这样的处罚都难。
没听田士说吗?他那把菜刀是祖传的,是古董。
混蛋!鬼才信一把菜刀是古董。非要说古董。他们宁愿觉得林枫的长铁枪更像。
对!仅仅是像。他们的本心是不相信会有人带着古董满大街溜达的。
当然,他们也明白自己怎么想的并不重要,因为这除了是个法制性会,更是个商业社会。
以田士他们平心静气的样子来看,就是让他们证明一块普通玻璃是古董,估计他们都有的是办法弄来证书。
而管制刀具的法律与古董之间……
好吧!他们不懂,毕竟他们只是警察,不是律师。不过他们却相信律师们是有的是办法,让他们免于处罚。
所以他们只是开车,带他们进了局里。只想尽快完成他们的工作--程序正义。
至于什么恐吓、诈供、教育。没人去做,也没那个必要。
第342章、早有准备(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