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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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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 袁氏平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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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可设立警察维护治安,不得有火炮、重机枪等重武器,警察舰艇吨位不得超一千吨。

    第六,倭国外交由华夏指导,不得与他国订立条约、协议,不得单方对他国作出任何承诺。

    第七,倭国文字有一半华夏文字,为华夏千秋计,应强令倭国废除倭国文字,公文、报刊、契约、凭证、典籍全部采用华夏文字,推行华夏语言;从今以后,倭国古书典籍一律收缴销毁,不得有倭国点滴历史人文传说留诸于世。

    第八,倭国银行不得自制货币,货币一律使用华夏本币。

    第九,倭国不得自建重工业,凡重工业产品,唯有购买华夏工厂,不得购买华夏之外任何国度。

    第十,倭国本土,宜应先肢解,日后逐步同化,先肢解倭国,可让北海道阿鲁伊人独立一国成华夏藩属,大隅海峡以南诸群岛及琉球归华夏,归化于华夏本土。

    第十一,归化诸群岛土著身份户籍宜应统归华夏,不可立倭族户籍,免日后生乱。”

    胡震看到的老袁平倭方略十一条,只见一条比一条霸气,从不准倭国有军队,再到不准自制货币、连文字都不得使用倭国自己的文字,最后连户籍户口都不得写是倭人,甚至连“欲灭其国,必先亡其史”也都想到了,如果能全部实现了,那简直就是要在地球上将倭国彻底抹掉了。

    想到另一个时空中倭国对要称帝的袁世凯提出几乎要灭亡华夏的《二十一条》,胡震心想,这大概是时空历史的报应!报应啊,肯定这是上天给倭国的报应!

    老袁在这里提出要灭亡倭国的十一条,当然,那还得在华夏军强大的基础上,袁世凯才能提出如此

第343章 袁氏平倭十一条(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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