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因为别人的劝告轻易改变。
邓丰收险些要被他气死,家里每日争吵不断,母亲劝不动两头倔驴,只能以泪洗面。邓麦没办法,只能躲到高胜家里避个清净。
“唉。”邓麦将林惊蛰倒出的小茶盏里的几杯茶连带凉在旁边的一小壶茶水全倒进了搪瓷缸里,仰头一饮而尽,长叹出声,“他们怎么就不明白呢,我真的不喜欢读书。”
林惊蛰不泡了,他将小铜壶朝邓麦面前一撂,心说你还是喝水吧。
高胜坐在凳子上看那几本林惊蛰从申市买回来的书,凳子太矮,他坐那跟蹲着似的,心不在焉地听着邓麦抱怨。
邓麦絮絮叨叨说了那么久,中心思想就是自己特别讨厌读书讨厌到一想到读书就恨不能去死,这一点林惊蛰看出来了。
他倒也没觉得应该劝,这世上有些人天生就不适合读书,强扭的瓜不甜,硬逼他进学校,他也只是混日子而已。
邓麦身上没有对知识的渴求,他聪明,双商高,能举一反三,这种能力却从未表现在学习上,而是运用进了平日与人交往的细节里。
读书时,他能把五班那群谁都不服的半大青年管得服服帖帖,上辈子还游走在规则之内垄断了几个城市的酒吧,就拿前段时间在申市来说,林惊蛰忙于工作时,高胜他们白天的日常活动几乎都是邓麦给安排的。这个郦云市土生土长的小孩在说话都带口音的情况下,除了新奇外,没有表现出一点点自卑,同时将两个小伙伴安排得妥妥帖帖,吃嘛嘛香,得空还能在市区里逛逛。
对邓麦这样的人来说,读书绝不是他唯一的出路,况且现在是九十年代,机遇无处不在,他的
25.第二十五章(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