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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准纪委书记 第二十章 伯乐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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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角色。但在闫博年的讲演中,齐天翔却越发觉得政府管理和制度设计的不足和问题,尤其是集中执法权以后的管理和监督,以及一个庞大管理队伍的管理和法理问题。在自由提问阶段,齐天翔率先提问,将自己的疑问一一抛出,主要有这么几点:一,相对集中执法权只是众多职能部门城市管理的部分,这是不是意味着职能部门剥离了没有实际利益和权利的部分职能,在关键管理和职能交叉上,是不是会存在多头执法和执法打架的现象;二,执法权限的获得必需经由国家法律授权,城管执法部门只是个别地方和省成立的部门,大多没有归属管理,有些归地方政府办公室管理,有些归城建管理,有些干脆由政府法制办代管,这种混乱的管理模式势必产生短期和急功近利的弊端,而且容易滋长自身难以管理和护短的问题;三,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从成立之初起,名称就五花八门,有城市管理执法局,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有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可见各地的思路和用意都不相同,相对执法和集中执法的权限极不清晰,那么长期发展之后怎么定性也是问题;四,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建立之初,所面对的任务庞杂,卫生、秩序、交通、道理、噪音、粉尘,等等与城市相关的都在管理,但相对来说也比较好管理,比如乱贴乱画问题,门面匾额规格不一问题,这处理起来相对简单,只要加强管理就可以解决,但随之而来的占道经营问题,城市拆迁和维护问题,市场管理问题,这些都需要于法有据,而且都需要刚性的执法和强制措施,这些都没有,即没有规范城管执法的监督管理法,也没有支撑其执法的法律依据,请问出现纠纷或暴力执法或暴力抗法,怎样保护各方的利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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