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政法学院的时候,齐天翔的行政法研究和教学领域与党校的经济学教学和研究有一定的关联和交叉,因此不定时的会有来党校讲课和研讨的机会,尽管也有见面的机会,但一个年轻的行政法学教授,与一个资深的党务理论研究者还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有过交流,也有过一定的交谈,但也仅仅限于大范围的研讨会或会议,私下里的交集并不多,而从同事到师生之后的角色变化,或许才可真正称为交往,也似乎理顺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成为行政法学院副院长的当年,齐天翔就成为了郑明的学生,尽管只有短短的四个月时间,但随着交谈和交流的增多,关系随之加深。郑明从来不掩饰对齐天翔的喜爱和欣赏,即使是齐天翔挂职河海省纪委一年后,郑明到河海省委工作,很多场合都不掩饰他们的师生关系,以及对齐天翔的赞誉,甚至每每溢于言表也不加掩饰。这对于一个严谨的有些呆板的学者和理论工作者,的确是一种不容易的变化,但不掩饰本身就是一种态度,惺惺相惜本身就是一种宣示,宣示的不但是一种志向,更是一种信仰和信念的相投。这不但是郑明所言说的,更是他所坚守的。
齐天翔很多时候也在思考,自己那些地方值得郑明书记的喜爱,甚至关爱,他只是一个低调务实,甚至有些天真的青年学者,只是按自己所受的教育和理解做自己要做的事情,正直和信念原本就是自己秉性中的东西,做好自己本就是应尽应分的责任,这并没有什么可需要夸耀的,甚至是做人的必须。
其实,他不知道,自己这种低调的正直,坦然的自律,以及自觉的修正,或者还有的淡淡的天真和理想主义思维,正是他得到包括闫博年、郑明在
第一卷准纪委书记 第四十章 厉兵秣马(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