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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最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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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归家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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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汝等中有谁人敢行此类事,别院十三条院规里的第二条,即是为彼等所设!”

    西乡别院十三条院规,又被轻侠们称作“荀君十三令”。第二条是:“折辱庶人,以力欺良善,笞百。行不法事,院中人共击之”。

    诸人凛然应诺。

    他们中有不少人,可以大部分人投到荀贞门下前都做过不法事,有的是为了报仇报怨,有的是为了钱,投到荀贞门下后,有荀贞给他们撑腰,没谁敢欺辱他们,没人敢和他们结仇了,又衣食无忧,要钱给钱,要物给物,实也不需要再去做不法事了。

    荀贞敲打过诸人后,随口问夏:“那几个少年叫什么?哪儿?等咱们回来后,你拿着我的名剌去他们里中,造访一下他们的里长,告诉他:如果他管不他里下的民,我不介意替他管。”

    “是。……,那几个少年都是一个里的人,冲我拔剑的儿叫徐福,另外几个孺子叫徐禄、徐传、鲁彦、鲁豹、淳於恭。”

    “淳於公?是故中常侍淳於登家的人么?”淳於氏也是阳翟的一个大族,族中朝中有权名者,一个是淳於登,前年被时任司隶校尉的阳球杀了;一个是淳於琼,现的官职也不低。

    “人问了,他不是。”

    “我见那个叫徐福的儿竟敢你马前拔剑,年纪虽,胆子不。”

    一个轻侠俏皮话:“可惜虽有胆,臂太短,不能将剑拔出。夏,你他叫徐福?‘福’字不适合他,不如给他改名为者,短也。跟着荀贞去了一趟阳城,轻侠们学会了这个叕字。有人大笑:“叕儿。”有人干脆直接:“短儿。”

    荀贞也不由一笑,蓦然收笑容:“徐福?”想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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