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退出联赛;
四、弃赛和罢赛的处理:
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2、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3、中途退出联赛,所有与赛队的比分均计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4、竞赛委员会秘书长根据有关具体情况讨论研究后做出纪律处罚。
五、比赛弃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弃权:
1、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竞赛委员会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
2、拒绝按照竞赛委员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3、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4、有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获得《注册参赛资格证》、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
5、中途退出联赛。
六、对弃权的处理:
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2、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3、中途退出联赛,所有与赛队的比分均计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或以80%以上的其余参赛队同意的计分办法处理);
第十五章 奖罚分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