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你这是没福气,我这刚刚发了一笔横财,还想带你去吃干草马豆子呢。你却不愿跟我走,”郑肯拍打着老马的脸颊。
老马也不理他,只是自顾自的吃着草。
远处的山边微微泛红,月色渐渐失去的冷冷的光。郑肯坐上驴车,“架,架,喔喔。”抽着驴车向县城赶去。
这处荒山距离县城还有着十几里路,刚刚出了镖队进来的山口,行不到五里,看着路前,隐隐约约站着俩人影。放在平时,郑肯可能会被吓到,不过刚刚从死人堆里面爬出来,真就对面前这俩人没什么恐惧感了。
二人穿着大裆裤子,破布条缠在腰间,看不出颜色的背心敞着胸,鞋破了好几个洞,俩人面黄肌瘦,泛着饿光的眼睛在脏兮兮瘦骨嶙峋的脸上,看着让人害怕,没有人目光的温和反似狼一样的饥饿。
郑肯打量着二人,心里也算是有了底。
“哟,二位爷,这大半夜不睡觉,在这里遛弯,晚上吃了多少肥猪肉啊?”郑肯明知对面饥饿的不行,还拿肥猪肉挤兑。
“你,你,别废话,咱爷们也不说轴承话,你是留钱啊,还是留肉啊?”
“咱兄弟呢,也就是一个饿字当头,不涂钱,只求能填饱肚子,你呢要是有钱,接济一下,没钱呢,就割二两肉下来,解解急。”
“哟,二位爷,挺会享口福啊,吃人肉,不过啊,这么跟你讲,我这种人的肉最难吃,没什么油且不说,还全是筋肉,口感柴且酸涩。要说好吃,那还得是未出闺阁的少女,襁褓里面的婴孩儿,饱读圣贤书的白面书生。而最好吃的部位呢,便是女人的**,婴孩儿的心尖儿,书生的
第七章 劫镖(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