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掠尸,收获颇丰,死尸身上佩戴的玉器文玩,看着品相还不错的,郑肯都扒到了自己的驴车上。要说最值钱的,还是这些人随手使用的宝剑名刀,一柄柄利器,剑身都可以当小镜子使,重量也适中,剑鞘上都镶着名贵宝石,刻着精美的雕文。自己拿着都觉得爱不释手,可惜没有好好的练习剑法,老头子留下的钝了刃口的破铁剑就足够自己行走江湖使用了。再好的兵器在手里也是浪费,还不如交给当铺,让当铺替帮名器们找个好买主,自己也可以赚些钱财,这是一个双赢的决定。要说这么多宝贝,最值钱的还是那柄软如柳叶的剑,薄且韧,出手时,很难看清剑锋的走向,可谓防不胜防。剑虽轻但锋利且不卷边,郑肯去当铺之前擦拭血迹时,还试了几手,削那么厚重的盾牌包了铁边的盾牌,也只消一剑便一分为二。
其实有一柄剑应该卖的更好的,只是因为那天随手抄起来,砸倒了两个想吃了自己的贼人,没注意到居然砸掉了剑鞘上的宝石,导致少卖了一半的价钱。
“再遇到那两人,把他俩绑来当铺当了。”去当东西的时候,郑肯还恶狠狠的抱怨。
其实本不应该在德安县出手这些物件,赶着驴车拉着到下一个县城,却又怕被人搜出来或者遇见强人给抢了去。一共当了55两银子,若不是嫌拆开卖麻烦,讨价还价还怕引来官府注意,应该可以卖到200两。不过55两已经够多了,郑肯有记忆以来就没见过这么多白花花的小银锭子,当真是飘飘欲仙,忘乎所以。拿着银子,每走几步路,手都要随着步伐颤抖,每次颤抖都是一个掂银两重量的过程。
“老头子真是扫把星,前脚死,我后脚就发财了”
第九章 入狱(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