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合人民币肆佰玖拾伍万元。这个数字,比我上面提到的中国的那两位的工资多吗?我刚查了查中国运动员获得奖牌的奖金数额。据权威人士讲:金牌获得者一百五十万元,银牌获得者捌拾万元,铜牌获得者五十万元。这都是明码标价的,想回国后,地方政府的奖励,企业单位的追捧,那可是一个不可是一笔预估的巨额财富。说了这么些,只是想说:政府以待这些运动健儿不薄了,他们应除了尽力奉献别无选择。
今早看新闻,听中国代表团的领导人在总结发布会上说了这么一句话:“这次成绩不理想,也与我们的年轻队员多有关。”在巴西奥运会开幕不久,当杜莉失手金牌时我就想说,为何不让更多的年轻人参加那?竞技体育,是拼的体力、耐力、爆发力,这是年轻人的游戏。‘常青树’有,可他们之所以成为传奇,就因为他们逆反了常规。常规还是:这应是年轻人,新人的天地。雷声,零八年的金牌得主;吴静钰,两届奥运四十七公斤级女子跆拳道金牌的得主,今日在巴西二人皆折戟沉沙。没人否认他们的辉煌,也没人低估他们的付出,可最终他们败在了历史规律面前。中国不是弹丸小国,它有十几亿的人口,难道就不能在四年之中再挑出出类拔萃的运动员吗?一定能!就是一些人的狭隘意识作祟罢了。就像俗语说的,‘非要在一棵歪脖树上吊死’。要我说,在中国就应该形成一个制度:一个运动员至多只参加两界奥运会。‘日中则昃,月盈则亏’。没人能改变这一规律。功成而退,不是消极的说法,是为积极的进取做出的最好选择。李宁,八四年奥运会独揽四金,八八年奥运会,频频失误,那场面令国人唏嘘。李宁从那界奥运会后退役了,可李宁的名
奥运感想(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