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违了阳光,太爽了!
天晴了,阴霾消散了,心情好起来了,可就有不识趣的,给人添堵。
儿子有一群,上高中后让我管理。我这人懒,可督责之心还是有的,每天都会转转。今早一开手机,就发现有人在群里发视频,点开一看,又是男女**的镜头。我这人见这事,已过了耳热心跳的年龄,只觉恶心!我曾骂过这种脑残的人,幼稚的很,简直就是白痴。
**,**,终究是爱,性是修饰词,爱是核心。这种事是高雅的,神圣的,有情趣的,别总把自己与猪狗同列,档次太低了吧!
以往见到这种人,我总是踢出,了事。现在我不但但踢出,还举报他,让他臭名远播,成过街老鼠,才觉解气。
不想上纲上线,谈什么素质、修养,但但做为一个人,最起码应明白,你为何要穿衣服?为何称为人?而不是猪狗。你在家中也这么做吗?若是,我佩服你,你不是猪狗,而是狮虎了,。
写这些无它,希正直有良知的朋友,再见到这些畜牲,不仅要删,更应举报他,让它们无容身之地。
太阳光真好!把阴暗赶到到犄角旮旯,让大多数人享受温暖、惬意的生活。
我喜欢阳光,真得喜欢,发自內心、骨子里的喜欢。
前些天,我把我的好友删了三位。两个是做微商的,另一个感觉她神经有点不很正常。
在网络里赚钱,与现实中一样,要不停的叫卖,文词再华丽、婉转,终究要说出自己的目的,要你掏出腰包里的人民币。真难为这些做微商的了,绞尽脑汁,天天搜寻、转载华丽的文章,太辛苦了!可我更喜欢,
我曾骂过的、删除的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