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公的棺前杀死了奚齐。荀息想自杀谢罪。有人人劝道:“你不如立奚齐的弟第悼孑为君,并辅佐他。”荀息便立悼子为君,然后埋葬了献公。十一月,里克在朝堂上杀死了悼子。荀息为此自杀了。君子曰:“诗所谓‘白珪之玷,犹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其荀息之谓乎!不负其言。”
“鼎颠趾,覆公束,其形渥,凶。”这是周易里鼎卦的爻词。意思说:沒有那个能力,却去做很大的事,结果是自取其辱。荀息不是这样的人吗?他的忠诚却是令人敬仰。
“白圭之玷,犹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大家应记住这句话,作为自己修身的格言。
“爱屋及乌”,献公可为痴情种了吧?!宠爱骊姬甚到,奚齐刚出生,就想废掉原太孑,立他为太孑。且不看结局,世上的女人得此宠爱也值了。可骊姬犯了大多数人都有的通病:只想占有,没想过能否能拥有。“不患无位,患所以立。”,没有几个人有这样的境界,可后果却是要命的。奚齐被杀只有十五岁,悼子更惨,只有四岁。你说,骊姬是爱儿子哪,还是在害儿子哪?
“愿来生不复生于帝王家。”先晋诸公子与奚齐、悼孑应有此同感吧!当下世人都羡慕那些生于官宦之家的孑女,你可知他们并不是都幸福的。有时连寿终正寝的命运都沒有,只有被害夭折的份。
晋献公是个平庸的人。他为喜爱的女人妄为,他对臣子的忠告罔闻。这些俗人的秉性在他的身上展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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