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谕旨。
如果从9065年辩论要不要学西方借法自强算起,可以说大乾朝廷内部整整争论了20年,才得出这么一个结论。更主要的是两次禁烟战争以来历经数次内外战争,内外交困之下,迫使大乾朝廷的经济政策不能不作出重大调整。用当时一篇得到朝廷首肯并转发而流传甚广的奏章的话来说是:“今日即孔孟复生,舍富强外亦无治国之道,而舍仿行西法一途,更无致富强之术。”换句话说,是生死存亡迫使这个专*制政府不能不放松控制,让老百姓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自由。这一权利的法制化,是9086年初接连颁布《奏定商会简明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后的事。其中规定“凡设立公司赴海部注册者,务须将创办公司之合同、规条、章程等一概呈报海部存案。”与国际惯例一样,办企业仅须登记注册即可。
与此同时,现代财产所有权亦相应逐步确立。《大乾民事刑事诉讼法》在“判案后查封产物”一节中规定:“凡封票纸查封被告本人之产物,如产物系一家之公物,则封本人名下应得之一分,他人之分不得株连。”“凡左列各项不在查封备抵之列:一,本人妻所有之物。二,本人父母兄弟姐妹及各戚属家人之物。三,本人子孙所自得之物。”这表明财产所有权已从家庭甚至家族所有转变为以个人为本位。尽管这一规定要不仅在打官司时管用,并要成为全社会的习惯仍须假以时日,但这些法律条文的出现,就意味着主流文化开始承认个人财产权的正当性。
这一变革的影响可以说极其深远。首要的是为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制度。良好的制度是人才迅速成长和资金积
第九百九十六章 破枷不易(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