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士,在人马惊叹的眼里,一动不动。它身后的墙上贴着一张大红纸,上面是打印的正楷字:
“国/民/革/命新编第四十一集团军招兵公告。
国家危难之时,身死存亡关头,为打击日寇侵略者,光复中华,我军于民/国二八年七月十一(西元1939年8月25日)中午12点整开始招兵,至同年七月十三日(8月27日)止,为期两天。
我军拥有一流的战前福利,战后分红,伤亡抚恤(普通士兵工资约10~20大洋,视兵种而定),装备世界最先进武器,最为强大的后勤,让你们在任何情况下都有着打不完的弹药。
本次无论有没有通过选拔,只要报名都可获得10块大洋。
招兵要求:
1、年龄必须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一下。
2、会识字的优先、家中无父母妻儿优先、家中有较多的兄弟姐妹优先。
3、要能够吃苦耐劳,我军虽然福利高,但训练艰苦,必须要能够吃苦耐劳。
4、要求身体健康,无恶疾或身体残疾的,不予征召。
5、不得有恶习,如吸食/鸦/片等管禁物品。
5、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为抵抗侵略者而战斗。
6、不得有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辞退。
7、。。。
。。。。。。
20、本次招兵所有解释权终归四十一集团军所有。”
一共有二十条注意事项,上面介绍了,一下子就刷调一大半。不少人盯着公告看,可惜他们大字不识两个。
第193章,大招兵(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