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天主教神甫马赖潜入广西西林县,披着宗教外衣,进行侵略活动。他吸收地痞流氓入教,勾结当地官府和土豪,欺压人民,强奸妇女,无恶不作。并纵容包庇教徒马子农、林八等无故在乡间起衅,进行抢掳奸淫,肇事多起。他们作恶多端,而又逍遥法外长达3年之久,激起当地人民极大愤慨,上控省大吏。六年一月二十四日(2月29日),新任西林知县张鸣凤根据村民控呈,调查据实后,将马赖及不法教徒共26人逮捕归案,依法判处马赖及不法教徒2人死刑,其余分别论罪处罚。
西林教案发生在太平天国期间,而太平天国也正是从广西开始起义的。太平天国崇拜“拜上帝教”,该教源自基督教。清朝官方对基督教十分警惕,严格防范。马赖进入广西内地聚众传教,被地方官员误以为组织造反,因此遭到逮捕,导致惨案发生
中法《黄埔条约》第二十三款规定,“法兰西无论何人,如有犯此例禁,或越界,或远入内地,听凭中国官查拿,但应解送近口法兰西领事官收管;中国官民均不得殴打、伤害、虐待所获法兰西人,以伤两国和好。”中国把马赖处死,违反了应把拘捕的法国人解送领事的条约义务。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律观点,中国无疑理亏。
两国已经蠢蠢欲动,如今又将刀把子递到了洋人的手上,郭嵩焘固然是八面玲珑,话语里也总是能透出皇帝不满意的意思来,“旧年总是盯着江宁那头,如今这洋人的事情也要好好料理一番了。”皇帝不耐烦的话语在接见郭嵩焘的时候一览无遗。
咸丰皇帝虽然是听了皇后的意思,叫叶名琛曲意接洽洋人,务必要拖延时间,可叶名琛还是一副老牌士人的架子,
二十五、导火之索(一)(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