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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慈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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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夜雨萌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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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道。

    &举之事,始于隋,定于唐,宋完备,明发扬之,国朝兴之,历经千年而不衰,是国朝选拔人才,吐故纳新的良方,比隋以前的官吏选用制度要好得多,”高心夔侃侃而谈,夏、商、周采用的是“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其结果是“龙生龙,凤生凤”,平民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与政治几乎无缘。汉朝以“察举”和“征辟”制取代世袭制,由州、郡地方长官向朝廷举荐人才,经朝廷考察后授其官职,或由皇帝特诏选任官吏。这自然是历史的一个进步,但由于掌握选官大权的官僚们注重门第,官官相护,徇私舞弊,用人问题仍不能得到很好解决,以至出现“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等严重问题,出身底层的优秀人才难以被选拔上来。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这在当时多少改变了州、郡地方长官随意左右、受贿营私的状况,选拔出一些比较有才能的人进入仕途。但中正官到后来完全被世家大族所把持,家世、门第成为评定官员的唯一标准。“九品访人,唯问中正”,它实际上已成为大地主、豪族势力控制选官的工具。其结果必然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世胄蹑高位,英雄沉下僚”,中小地主只能做些小官,平民百姓均被拒于官场之外。

    从隋朝至明清的科举制度,它所坚持的是“自由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开张榜”的原则,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对政治的垄断,对选官制度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改革。它给中小地主阶级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入仕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所谓“朝为田舍郎,

四十、夜雨萌芽(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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