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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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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晋时期文官官职等级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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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现在的纺织部;

    将作监负责全国冶铁、铸造,相当现在的工业部;

    军器监负责全国兵器制造、分配管理,相当于现在的国防科工委;

    都水监负责舟楫制造、河道治理、漕运,相当于现在的水利部。

    地方上划州、设郡、置县,州辖郡,郡辖县,即相当于现在的省、市、县,晋分天下为十九州、一百七十一郡国、一千一百零九县。州官由刺史担任,兼领武职,统领别驾、治中从事、诸曹从事、主簿官员;郡官由太守担任,下设主簿、主记室、五官掾、文学掾、功曹史、记事史等官职。京师河南郡称“尹”;县设县令、县长,大县置令,小县置长,下设主簿、录事史、主记室、功曹史、尉等官职

    丞相(相国):

    在东汉时期并无丞相这个官职,后董卓专权,任相国,集大权于一身。三国初建后,都设此官职,为一国之首宰,为群臣之首。

    太师:

    原为“三孤”之一,东汉并不设此官职。董卓迁都到长安后,为太师,号尚父。位在太傅之上。

    太傅:

    原为“三孤”(太师、太傅、太保)之一,在东汉时期,仅保留太傅一职,也不常置。皇帝初即位时,对皇帝进行善导、辅佐的重臣,位在三公之上。

    太尉:

    东汉时,以三公平分丞相的权力。太尉为三公之首,掌管军政。属官有长史、东曹、西曹、户曹、奏曹、辞曹、法曹、尉曹、贼曹、决曹、兵曹、金曹、仓曹、主簿。

    司徒:

    三公之一,掌管民政,与后来丞相的职权范围相近。曹丕称帝后,

汉魏晋时期文官官职等级摘录(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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