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孽、一种懦弱和不负责任的表现。而在日本传统文化中,自杀是一种对失败负责的行为、一种谢罪的形式。在日本人的观念中,生命应如同樱花那样“刹那芳华更为绚烂”。
但是,在我国人们对自尽是有着相当的负面看法。佛教认为人自杀死了以后,他的中阴身每隔7天,就会重复一次自杀时的痛苦。为此,佛教为自杀者列数了十大罪过。星云大师在开示中说过:“在佛教看来,自杀仍然是杀生,是不道德的行为,佛法不允许人自杀。因为一个人的生命,并不是属于个人所有,这具血肉之躯,最初是由父母结合而生养,并且从社会接受种种所需以茁壮、成长。生命的完成是社会大众的众缘所成就,当然也应该回报于社会大众,因此每一个人都有义务使自己活得更幸福、更有意义,但是没有权力毁灭任何的生命。最重要的就是要能活出欢喜、活出希望,尤其活出心中有世界、有众生、有因果、有道理。就像前面提到,每个人的生命都不是自己的,生命是天地间共生共有的,自己只有资格把自己奉献为大众,只有尽力让生命活出意义与价值,但没有摧残生命的自由。”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不想活了?
事实上,没有人不想活着。没有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而是当生活变得枯燥乏味,孤独无助和毫无意义时,生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由于社会和自身的原因,我们会遇到许多的灾难与艰辛,会遇到许多的冤屈和麻烦。如紧张快速的生活节奏、来自社会的种种压力、呆板单调的生活模式、家庭的负担、疾病的困扰等等,都会使一些性情脆弱的人悲观绝望。从而产生各种
第218章 为何而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