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兵后,剩下的事就是甄别混在美军中的日军了。
事实上,甄别日军并不是什么难事……在美军趴下后就不是难事了,虽然混在其中的日军也大多像美军一样趴在地上企图蒙混过关,但他们的军装不一样,身材也不一样,探照灯一扫很快就能将他们从一群美军中挑出来。
接着,早就做好准备的中国狙击手就“砰”,“砰”……打出一发发子弹。
这么一来,沉不住气的倒是日军,因为他们知道再这样下去就只会让自己人一个个被挑出来杀掉,于是有些日军干脆就跳起来挺着刺刀往前冲……
也不知道他们这么往前冲是为了什么。
为了多杀几个人垫背?或者是冲进中**队的防线?!
这些显然都是不会成功的。
所以,他们这么做更多的,还是知道自己活不了了,又不愿做俘虏,于是干脆就跳起来借别人的手自杀了!
倒是有几个聪明的,趴在暗处朝周围乱甩手榴弹。
之所以说这种做法聪明,是因为这时手榴弹是最有用的玩意……打枪的火及枪声都会暴露自己的位置,这样做也许能杀死身边的几个美国兵,但很快就会引来一阵报复。
但是甩手榴弹就不一样了,一拉弦随手一丢……在这黑暗中谁也不知道这手榴弹是从哪个方向甩来的。
不过日军随身携带的手榴弹也没几个,而且一路上也打得差不多了,所以很快就连手榴弹的声音也没了。
而在中国防线方向,却有一批又一批的美军士兵丢下枪爬上前去,在中国士兵的枪口及手电筒的光线的检验确定是美国大兵后才放行。
第二百八十章 狼角(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