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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反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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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事部门里设立了纪律检查单位,而且职权还不是很大,必须接受各级政府的领导。

    这次出了这么大的腐败案后,程宇华也专门对这些制度进行了研究。之前虽然看似有惩有罚,但是这些纪律执行部门却没有独立出来,将他们放在各级政府里,几乎形同虚设,就算这些单位发现了其同僚或者上级有问题,也不敢轻易展开调查,因为他们的升迁还掌握在政府手里,一旦其调查的官员有后台,很可能打蛇不死反受其害,影响到自己的前途。

    正因为有这些不足,所以这些纪律执行部门这些年来,总共也才查处了不到一千人,而且大部分还是低层官员,最高官员也只是县级。就是这个县级官员,当初也是省级纪律执行部门查处的。

    也就是说,要想让纪律执行部门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将其完全独立出来,不受政府掣肘,让他们在办案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没有来自政府的任何挟制。因此程宇华就有了单独设立廉政局的想法。

    除了廉政局,还必须配套更严厉周全的法律,提高贪污受贿的成本,高到那些有歪心思的人承受不起,不敢有任何侥幸和胆量和触碰危险线,只能老老实实的拿着工资过日子。

    程宇华为了保证这部法律能够尽快通过,他自己也按照后世的相关国家的法律,制定了一个初稿,将判刑的最低标准降到了官员各自工资的水平,也就是如果省级官员贪污受贿了四百元,就可以直接判刑,以此类推。

    除此之外,为了保证官员没有漏洞可以钻,今后官员的工资全部通过银行发放下去,而且必须是实名制,所有的钱款往来必须本人进行,也就是说,今后官员如果想取钱存

第一百零四章反腐制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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