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这下就更是没有丝毫的胜利希望了。
“你们三个爬起来,进去禀报知县,就说自古至今就没有击鼓鸣冤先打十五杀威棒的地方。让他速速升堂,若不然,我就砸烂他的公堂,谁叫他不为百姓做主呀。”他说的头头是道,很有道理。
三个差役领教了魏祖的厉害,再也不敢和魏祖说什么了。灰溜溜的跑进县衙向知县禀报而去。
击鼓鸣冤被打十五杀威棒的规矩自然是东光知县田伦定下的。在田伦来东光县做知县时间不久,东光县还没有这条规定,可那面鸣冤鼓却是成天的响,每天不知道要响多少回。这下可就忙坏了田伦和一帮差役。
如果说百姓鸣冤所说的事情的是大事还好说,可他们所说的事偏偏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哪一家丢了一只鸡,哪一家丢了一只鸭的事情。这让田伦这个新任知县是既好笑又气愤。
田伦是个很聪明的人,于是就有了衙门口门前的这面鸣冤鼓只要是敲响了,那就要先忍痛吃下十五杀威棒。
就这样,击鼓的人越来越少,这几年整个东光县几乎没什么百姓了,大部分都成了地主豪强的附属物。也就没有人再击鼓了。
……
田伦坐在公堂上,躺下跪着的是杨素珍。杨春在一边相陪。只不过杨春却立的笔直,根本就没下跪的意思。也难怪了,杨春是陪着杨素珍的,他并没亲身经历这案子,自然不跪。
田伦把手里的状纸看了大约有七遍了,这状纸显然写的与众不同命,但却证据充分,不容别人有丝毫怀疑。
这是谁写的状子呀,状子这样写原来也可以,看来大明真是人才辈出呐。不过看
第四百四十五章 告状(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