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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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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七章 平夷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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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般奔走如市的场景。

    这在以往几乎是不敢想象了,当初永乐皇帝设立内阁,就立下内阁不得****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的规定。

    就算严嵩在位时,内阁侵吞部院之事,也没明目张胆到这个地步。现在六部尚书都成为内阁属官了。

    此刻文渊阁里。

    礼部尚书潘晟,礼部侍郎余有丁。与一并鸿胪寺官员正在向张居正,张四维,申时行三位禀告献俘之典的流程。

    余有丁道:“先令兵部官员以露布奏闻,由礼部告示文武百官,锦衣卫设仪仗。教坊司陈大乐,鸿胪寺设赞礼,刑部设献俘官,遍请诸蕃使客人等观礼。”

    潘晟道:“是日,文武百官具朝服,再设露布案于午门前,宣露布官一员,展露布官二员。天子御奉天门后,鸿胪寺跪奏请上乘舆,至午门楼。百官行礼,进露布。刑部官至楼前跪奏云,伺旨。于西厢杖敌酋后,天子释其罪。所获俘囚、咸赦其罪……”

    “……天子于午门前颁平夷诏之后礼毕,次日告于郊庙,行翰林院撰文,太常寺办祭品。”

    余有丁,潘晟二人奏完,等待张居正示下。

    张居正道:“以往献俘,因奉天殿不备。故而天子御奉天门,再乘舆至午门楼。而今奉天殿早于嘉靖四十一年重修,就不必依老规矩了,天子可御皇极殿(奉天殿)。再乘舆至午门楼。”

    在座都是久历衙署的人了,一般下属向堂官奏事。奏事不合意的也就不说了,就算合意的,堂官也会挑事修改一二,来显示自己权力。

    不过张居正这建议可谓合情合理。余有丁,潘晟二人听了都是称是。

第三百八十七章 平夷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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