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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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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四十七章 千古奇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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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本可先剥夺郭正域功名再行问案,如此郭正域未必敢在公堂上怒斥徐敏行。

    但徐敏行先让郭正域骂,之后再夺去他的功名,如此就算用刑杖责时,也可说是郭正域藐视公堂,而免除了用刑逼供的骂名。

    自古以来,能在京兆尹的位子上坐稳的,不敢说是能臣,但都是这等面厚心黑的官僚。

    众人心底都是为郭正域捏了一把汗。

    徐敏行无耻也就算了,最令人心寒的是朝廷。

    生员犯错,禀告提学官,提学官革除生员功名后,地方衙门就可处置。

    但举人的功名就相当于官身,是在吏部注籍的。朝廷未在证据确凿下,就夺取了郭正域的功名。徐敏行之所以敢背负骂名,要将此案办成铁案,就是因为背后朝廷在给他撑腰。

    郭正域是绝难幸免,只是在于他愿不愿意供出林延潮,以少吃苦头。

    “林先生他三元及第,堂堂状元,当今翰林,尚且不惜此身,我区区举人功名,又有什么可惜呢?”

    徐敏行道:“功名尚在其次,皮肉之苦倒是真的,你犯不着用血肉之躯硬抗。”

    郭正域惨然一笑道:“汉时董宣为洛阳令,湖阳公主之苍头杀人,董宣杀之。公主禀光武帝,光武帝命董宣与公主叩头赔罪。董宣不从,天子强使顿之,董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光武帝赞董宣为强项令。”

    “而府台大人你以今日之事扪心自问,你之脊梁比董宣如何?”

    徐敏行大怒,将令签掷于地上喝道:“给本府打!”

    门外悲呼一片,但徐敏行却不为所动。

    

七百四十七章 千古奇冤(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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