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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君苒回到李家屯的第一天,晚上那顿是在七叔祖那儿吃的。
在天启朝,庄户人家除了农忙时节以及逢年过节,平日里每天只吃两顿饭,而且多半是些汤汤水水,诸如菜粥或者杂粮粥之类的,再配以玉米馒头、糠馒头或者红薯。家境比较困难些的人家,每天只吃一顿也不是不可能。
七叔祖家跟李家二房相比条件还要更好些,除了在越镇闹市区有一家杂货铺外,在李家屯附近还有几十亩的上等良田以及水田。几个女儿出嫁后,七叔祖便守着体弱多病的儿子过日子。儿子儿媳云游后,便守着小孙子李正远。
李正远虽说不怎么爱读书,却对开店做生意很有兴趣。七叔祖虽说舍不得,还是早早地将在越镇闹市区的那家杂货铺交到了李正远手里。杂货铺虽说生意一般,一年到头也能赚不少银子。最初时,李正远每天早出晚归往返于越镇跟李家屯之间。后来七叔祖心疼自家小孙子太辛苦,便让李正远就住在杂货铺后面的小院里,每隔几天再回李家屯陪他吃吃饭。
如此一来,平日里七叔祖家就只剩下七叔祖一个人。为此,很是不放心七叔祖的李正远来了个先斩后奏,悄悄地跟牙婆买了逃难到越镇的一家四口,以照顾七叔祖的日常起居。七叔祖开始时并不习惯有人伺候,可看在自家宝贝金孙的份上,也就默许了。
平日里,家里那些个家务活都是交给了那个已经年过四十的潘婆子以及潘婆子的儿媳妇小潘氏,地里的活则交给了潘婆子那儿子潘栋。至于那个只有九岁的潘芦花多数时间陪着七叔祖说说话,偶尔做些力所能及之事。
李君苒跟在李正远后面走进院子
第一百九十三章(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