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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谋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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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七六章 诱敌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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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每年定额起运两万六千两白银上京的数字。相比每年濠镜租借给葡萄牙人的五百两租金,这个数字相比抽分时代的收入暴涨了一倍,足以让当时的皇帝和内阁阁老们以及户部心满意足。而且,这也是在漳州府月港开海,征收船饷以及进出口税金之外,隆庆年间另外一大新拓展的财政收入来源。

    然而,偌大一个濠镜也就是澳门,税收真的只有两万余两?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因为丈抽只算了船饷以及进口税,但须知葡萄牙人更多的是大把大把砸下银元,大肆购买产自明朝的瓷器、丝绸、茶叶、白糖等等各种商品,运到日本以及东南亚诸国甚至欧洲本土以及其他国家去贩卖,因而出口税那才是更庞大的税金。但丈抽还有市舶司官员负责,香山县令查验,这出口税就根本没有负责的部门了。因而每年都是广州府制定出一个大概的数字,然后开出澳票给予三十六行的豪商,由他们出面向葡萄牙人收取百分之十的出口税。

    汪孚林还在总督府的文书上看到当时那个上书建议的官员留下了非常得意的一句话:“三十六行领银,提举悉十而取一,盖安坐而得,无簿书刑杖之劳。”他看了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分明是又想偷懒,又想收钱,简直和朱元璋当年定俸禄时低得令人发指,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有异曲同工之妙!

    朝廷制定一个定额交给下头的市舶司,每年必须收上来这些银两,这是变相的包税制;而广州地方官又给三十六行开具澳票,让三十六行收上定额的这笔出口税,这又是变相的包税制。可想而知,在朝廷拿了两万六千两就心满意足的时候,广东各级官府的库房里,广东各级地方官

第六七六章 诱敌之计(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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