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十五六岁,已经发育的比较成熟了的姑娘。
他们分工各不相同,有乞讨的,有捡垃圾的,也有偷东西的,尤其是小吃街,步行街这种地方,如果你看到,无家长陪同,衣服破破烂烂的小孩儿,请不要责骂他们,最好是给警察叔叔打个电话,或许,他们偷你东西是迫不得已,每天的“业绩”完成不了,他们是要挨打的。
可是,这两个中年人,到最后,所有的收入全部算出来之后,先是笑哈哈的去小卖部买了两包烟。
然后,又去不远处一个卤肉铺子里,直接要了五十块钱的猪头肉和几瓶啤酒,大大咧咧的吃了起来!
我长出了口气,或许,我不是救世主,可是,这种事儿我既然发现了,就不能坐视不管。
是不是要教训他们倒无所谓,先把这几个小孩儿交到警察叔叔那边才是正事儿。
“小妹妹,你站这儿别动……我是救你的。”救人,要先稳住孩子。
可是结果我没想到,我这么一说之后,那个姑娘撒腿就朝着卤肉铺子那边跑,一边儿跑一边儿喊,“爸爸,爸爸,有人要抓我……”
真是瞬间懵逼了,这是几个意思?难道,是我看错了?还是说,她们已经不敢逃跑或者反抗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