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当庭无罪释放!”
罗超听到这里,不由得点了点头,对于米国这个非常重视法律,司法体系却又有着明显漏洞的国家来说,类似于这种所有人都知道他有罪,但就因为没有铁证而被宣判无罪的案例其实有很多。
其中最有名的一个案例就是当年轰动整个米国的,前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杀妻案。
在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的深夜,米国洛杉矶西部一豪华住宅区之中,一只小狗在不停地狂吠,引起了邻居家的注意。
人们在一住宅门前,发现了两具血淋淋的人类尸体。
女性死者后来被证实是妮克布朗辛普森,而她身后则是餐馆的服务员郎高曼。
两人浑身血痕而且被利器割断喉咙而死,死亡时间是在米国时间晚上十点多。
案发当晚黄昏,妮克同孩子到高曼所在的餐馆吃饭,离开后曾打电话说遗留下了一副太阳镜,高曼找到后对同事说下班送还给妮克。
案发后凌晨,四名警察部侦探来到死者前夫即著名的橄榄球明星辛普森住所,在门外发现其白色的福特野马型号汽车染有血迹,车道上也发现血迹。
按铃无人回应,侦探爬墙而入,其中一个侦探福尔曼在后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其它证据。
案件主要证人是当时住在客房的朋友基图,他作供说客房墙外有像地震一样的响声。
此外,一个被电话预约的接辛普森去机场的司机说,十时左右他到辛普森家按门铃无人回应,接近十一点时,发现一高大黑人匆匆从街外跑回屋,按门铃后辛普森回应了,出来说他睡着了,然后坐车到机场去芝加哥。
第177章 案例(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