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水浒之宋末英雄传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二百五十二章庞万春的条件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岁那年也撒手而去。

    庞万春和妹妹相依为命,庞万春为了生活和报仇每日苦练箭术,希望有一天能找到杀父仇人,为父亲报仇。最后打听出真凶,用同样的方法,把陶成一家烧死在家里。

    张三知道古代宗族打架很少报官,就算报官官府也不会管,而且古代报仇杀人是合法的,所以张三丝毫不奇怪为什么庞万春杀了人还能活的好好的。

    庞万春的成名之战就是一人独站十多只狼的狼群,s死头狼在内的狼八只,更能s下大雁,成了远近闻名的神s手,方圆几十里只要有人需要结婚都找他去s雁。

    也是在那次杀狼庞万春认识了谢老七家的闺女谢春花。两人同处逆境产生了情愫,,恰巧谢老七的岳父陶顺当年就是因为中了庞万春父亲的箭,成了瘸子。

    所以因为谢氏的阻挠两人一直没有能够在一起,张三来的正巧,前两天杨桥集的杨家听说了谢老七家闺女的美貌贤惠,特地下聘礼五十两白银给谢老七,为的是给自己的傻儿子冲喜。

    杨家在那杨桥集上有八间铺面,经营着米面粮油,日用百货,更有良田几十倾,家资丰厚,谢氏见钱眼开准备卖了女儿,明天就是杨家前来迎亲的日子。

    张三听完老茶官絮絮叨叨的说词,知道恐怕明天会发生大事,几人沿着老茶官指引的方向往庞家而去,河堤上走了三里来到一处河湾子,在一打听一个七岁的孩子带着张三等人来到庞家门前。

    河堤并不是很宽所以堤上除了三间草房只有一个五米长宽的小院,看到七八匹高头大马,堤上的人家都纷纷出来观看,找到庞万春家,张三随手扔给孩子几枚铜钱。去拍院门。


第二百五十二章庞万春的条件(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