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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侠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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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星河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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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的问题搞定了。

    萧伟和梁歌、刘军商量把这个小卖部的股份捋了一下,亲兄弟明算账。

    刘军的父亲就是做生意的,所以从小刘军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刘军列了一下单子:

    萧伟、刘军、梁歌、陆萍每人一千,李勇没凑上来钱,不过李勇表示可以帮助梁歌经营打下手,所以也就算上了一份。

    这样算下来原始的股东就是五个人。萧伟想着想,觉得梁歌是具体负责人,需要具体管理的,总的有所体现。最后萧伟提议梁歌算成两份。

    程素素和赵晓东人家是投资比较多的,但不参与具体的经营也没有说话权,除了给付银行贷款利息以外,每人再分的百分之十的分红。剩余的百分之八十分成六份,梁歌两份,其余的每人一份。

    对于这个方案大家都没有意见,倒是梁歌提出自己一份就行,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干点活怕啥。萧伟和刘军坚持要给,说是这才能体现多劳多得,并且也符合市场的规矩。看着萧伟和刘军这么坚决,梁歌也就勉强同意了。

    谈妥后,刘军又简单的写了个协议,算是把事情固定下来了。

    下面就该考虑具体的人选了。

    虽然说是梁歌是具体负责人,可她毕竟还是在校学生,总还是要呆到毕业,不可能现在就辍学的,要不然给梁歌的家人也没法交代。所以还是要再找个人具体在小卖部具体负责,也就是需要找个店员的。

    具体到这个店员的人选,商量了一下,最后觉得还是陆萍的姐姐陆颖合适。一则她现在闲赋在家还没有正式工作,正好可以帮忙。二则陆颖的脾气很好,人

第106章、星河小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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